一、起草背景
脏车入城是城区道路扬尘污染的一大源头,是城市环境的痼疾。达州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及车流量较大,出入城区车辆存在的车身不洁、带泥上路、沿街抛洒遗漏等问题,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入冬以来,因气象条件导致道路扬尘不利于疏散,将进一步加重大气污染。为切实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加强脏车出入城综合整治的通告》,旨在有效遏制脏车入城及由此带来的相关环境污染问题。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该《通告》。
三、主要内容
《通告》由重点整治区域、加强源头管控、禁止情形、法律责任及有效期五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主要明确了脏车重点整治区域为通川区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朝阳街道、凤西街道、凤北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达川区三里坪街道、翠屏街道、杨柳街道、明月江街道办事处,达州高新区斌郎街道办事处、幺塘乡区域。
第二部分从脏车治理源头控制方面明确了相关要求,一是运输散装、流体应采取措施避免污染,二是对在城区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车容车貌提出了要求,三是对建筑工地、砂石料场、施工现场等方面明确了道路硬化、冲洗车辆、落实保洁等要求,四是对公务用车车容车貌明确了要求。同时就脏车治理方面对各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明确了相关要求。
第三部分对车辆在城区道路上行驶和停放的禁止情形作出了明确:(一)车辆号牌被尘土遮挡或脏污无法识别的;(二)车辆排放污水、流体物质,影响市容环境的;(三)存在“抛、冒、滴、漏、撒、扬”的;(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上路行驶和停放的情形。
第四部分对城区建筑工地的未经除泥、冲洗驶出工地带泥上路的施工及运输车辆和对城区道路上行驶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防止物料遗撒措施,存在“抛、冒、滴、漏、撒、扬”等情况的车辆,以及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相关情况明确了查处部门、查处方式和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明确了通告的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解读机构:市城管执法局
解读人:李剑波
联系电话:0818-252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