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资产。
(二)研究拟订市属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
(三)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承担市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和分配管理工作,制定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分配政策、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
(五)监督管理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划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和核准或备案、资产损失和报废核销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运行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能。
(六)通过法定程序对市属国有、国有控股(参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核、任免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七)代表市政府向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董事。
(八)加强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
(九)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提出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编报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收缴国有资本收益。
(十)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协助管理中央和省驻达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十一)协调中央、省在达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承担党委会和委务会的会务工作及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效能建设、计划生育、精神文明、扶贫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联系行业协会;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承担调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 (二)财务监督与评价科。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完善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
(三)产权监管科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工作;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等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
(四)企业改革与发展科。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拟订所监督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推进所监管企业厂办大集体的改革工作;指导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维护稳定工作;继续完成原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有关工作。
(五)组织人事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及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外部(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负责出资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和年度考核;负责所监管的出资企业的干部统计和领导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指导所监管企业的人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六)党建办。负责机关及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承担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安排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和培养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及统战工作;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管理中央和省驻达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三、办公地址:365沙巴体育注册_365bet客服电话_官网体育在线365通川区泉府路2号3栋1单元2楼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办公室:0818-5337823
六、负责人姓名:熊明霜 党委书记 ;刘洪波 党委副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