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关于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包括已建成住宅小区新建及其已建成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地下空间开发管理程序,提升地下空间管理水平,保障地下空间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省住建厅等11部门关于分类化解处置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的指导意见》(川建房发〔2020〕276号)、《365沙巴体育注册_365bet客服电话_官网体育在线365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协调处理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的意见》(达市府办〔2020〕12号)、《365沙巴体育注册_365bet客服电话_官网体育在线365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65沙巴体育注册_365bet客服电话_官网体育在线365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规定〉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1〕2号)。
三、主要内容
《关于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意见》明确了要加强规划管理。在编制、修改各片区详细规划时,应对地下空间的用途属性、比例等开发条件作出原则性的规定。
(二)《意见》明确了要加强用地管理。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按《365沙巴体育注册_365bet客服电话_官网体育在线365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65沙巴体育注册_365bet客服电话_官网体育在线365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规定〉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1〕2号])的规定执行。积极稳妥办理已建成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审批手续。不断完善新开发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的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已建成居住小区的配套服务能力。不断强化地下空间开发的配套服务功能。
(三)《意见》明确了要加强销售管理。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加强车位销售管理。严肃查处违规销售行为。
(四)《意见》明确了加强登记管理。出让合同范围包括地表、地下的,应一并办理地表、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地下空间未在出让合同出让范围的,应在完善出让手续后三个月内申请办理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同时注明出让金解缴情况,否则,将追究其房地产领域失信责任并实施联合惩戒。出让范围以空间垂直投影最大范围(含进出口坡道)为准,该范围不得超过地表宗地出让范围。以出让宗地为基础建立以多层投影叠加的自然幢信息。依据房屋符合规划、竣工和验收备案分层平面图、房产测绘报告建立地下空间及车位楼盘表信息。原验收方案无具体车位分布图的,应出具经规划、消防签署意见的车位分布图。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中用于国防、人民防空、防灾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对外销售、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得办理转移登记。已办理地下空间及车库《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首次登记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取得后,可根据分摊土地使用权方式缴纳出让金,持双证方可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未办理地下空间及车库《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首次登记的,需完成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按分摊土地使用权方式缴纳出让金、税费,持不动产权证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四、《意见》明确了施行时间和有效期:本意见自2021年6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期满自动失效。期间,国家、省出台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365沙巴体育注册_365bet客服电话_官网体育在线365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5日